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物流业的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近些年我国物流业良好的发展局面的形成,与政策环境的改善关系密切。
但是也应看到,由于物流业涵盖行业多、服务面广,具有一体化、网络化、集约化、信息化等的经营管理与服务的特点。我国现有的分行业、分部门、分行政区划的管理模式,随着物流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越来越突显,不利于物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尤其是物流业税收负担较重,税率缺乏统一性,对物流服务的创新和企业的成长带来阻碍。加之土地政策的不明确和政出多门,不利于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和企业的网络化布局与运作。
近些年,又陆续出现物流车辆通行费用较高、企业投融资渠道不畅、物流资源整合困难较多等因素的困扰。我国物流业的发展面临效率提升、效益改善的巨大“瓶颈”,企业的发展负担较为沉重,处于负重前行的状态,必须取得支持政策和发展环境的突破。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加快我国物流业发展结构调整和提升发展的方向,提出了到2011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0%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目前的水平有所下降。《规划》实施近3年来,在推动物流业发展上的作用较为显著,但缺乏更为具体的实施政策以解决物流业发展存在的诸多困境的问题也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尽快出台得力的政策。
2011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解决上述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意见》的显著特点是针对当前物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或政策改善要求与方向,有利于加快物流业发展水平与质量的不断提升。
首先,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提出了扩大试点范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的要求,并要求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加上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无疑对形成物流业统一的竞争环境,为物流服务的系统化发展,为创新企业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但是,对于该项政策,物流企业期盼的应不仅仅是上述文字的表述。而是需要尽快地推进该政策的到位和实施,并根据物流企业的经营特点、赢利能力和服务创新的要求,确定更为合理的税率水平。
其次,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将有利于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将近几年各地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土地政策进行梳理,明确将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纳入相应的规划,也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的供应保障和规范使用。同时,通过明确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政策问题,也有利于形成依托基础设施的经营行为和制造业等领域企业开展社会物流服务,提升物流管理水平。
由于物流基础设施具有较为鲜明的公共服务性质,对物流基础设施的用地性质及配套政策,以及城市为载体的物流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等,应在政策上尽快明确。在鼓励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整合的政策框架下,通过配套的物流组织、服务和信息化等技术创新政策、基础设施与装备等的投资政策支持,形成以物流基础设施为依托的物流服务网络,以便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发挥基础设施效能,形成合理的物流服务系统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的提出,顺应了物流企业的呼声,并根据目前我国关于车辆通行环境的现实情况,以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等为重点,并通过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来确保政策的落实,将有利于逐步解决企业过路过桥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对城市配送车辆的管理,将标准环保车型、禁止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与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结合,将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和满足城市生产生活的需要。
但是,车辆的便利通行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政策问题,应在逐步降低通行费和规模化开展城市配送的原则下,消除车辆通行过程中的管理秩序较为混乱,以及多头管理和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管理理念和办法的创新,营造企业通过良性竞争提高运营效率与效益的通行环境,为创新物流服务奠定环境基础。
四是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组织协调,较好地体现了物流产业的复合性特点。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等,均对物流企业的长期稳定、可预期的网络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在组织和协调方面为对物流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由于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是长期性的工作,是需要管理部门切实落实的推进发展物流业的重要问题。成都等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成效的探索,相关部门应积极总结成功的经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尤其是城市物流管理体制的完善,为形成较为稳定的物流管理与政策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意见》的出台,是推进我国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契机。当前,是国家实施发展方式转变战略的重要阶段,期望通过发挥物流业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创新服务方面的功能,以及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之间的联动关系的建立,加快转变产业和企业的运作模式。因此,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均应积极进行发展思路的调整,从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双重角度,减轻物流企业的发展负担,加快营造物流业轻装发展的良好政策与经营环境,为落实国家相关规划,为创造更好的物流业发展局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