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学术界的定义。1998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将Logistics的定义修改为:“Logistics是供应链流程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求而对商品、服务及相关信息从原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率、高效益的正向和反向流动及储存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过程”。
(2)加拿大和欧洲学术界的定义。1985年,加拿大物流管理协会(CALM,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Logistics Management)定义的物流是“对原材料、在制品库存、产成品及相关信息从起源地到消费地的有效率的、成本有效益的流动和储存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的过程,该过程包括进向、去向和内部流动。” 1994欧洲物流协会(ELA, European Logistics Association)定义的物流是“在一个系统内对人员或商品的运输、安排及与此相关的支持活动的计划、执行与控制,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3)日本学术界的定义。20世纪90年代,日本对物流的理解由原来的销售物流PD转向Logistics,从而将物流定义为“包括调达物流、企业物流和销售物流活动在内的物流活动,并将单纯的流通领域的经济活动转变为包括所有物流活动在内的物流系统”。长沙物流公司
(4)中国学术界的定义。中国在1980年前后从日本引进了物流概念,在吸收了外国特别是日本物流的名词和定义的基础上,中国正式提出了物流定义,2001年,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