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流公司驾驶叉车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闲谈、打电话等;
(二)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三)物流公司在驾驶叉车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四)驾驶员在叉货时,按需检查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货叉应尽可能深入载荷下面,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货物。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货物,避免向后滑动,行驶时货叉底部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的距离;
(五)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托运物品垫术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六)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行李托运公司工作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七)货运公司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货叉有无损伤,螺栓等是否牢固。检查是否需要加注燃油、润滑油,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八)驾驶叉车在工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行驶时要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前进时如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九)托运公司应严格规定叉车载物高度,当货物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十)驾驶员在叉车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起步,载物起步时要缓慢平稳起步并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